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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2021-10-12
索引号11100000000125815N/2021-03773主题分类其他税收法规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全文有效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关键词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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